天赋枪权

是的,擁有槍支是上帝賦予的權利。簡單來説:“天賦槍權。”

川普參加NRA大會:持槍權是上帝給的,政府動不得。

根據日內瓦國際關系及發展學院公布的世界上人均擁有槍支最多的國家,發現,美國100人裏,就持有120.5把槍支,排名第一。

槍權在美國是一項憲法權利,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通過,它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亦即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上帝賦予權利的概念不應該引起爭議。”這是寫在《獨立宣言》中的美國信條的基石。序言中說,所有人“都被創造者賦予了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對幸福的追求。” 通常,沒有人會根據這種配方在修辭上打上假睫毛。肯尼迪在就職演講中說:“我們的前輩為之奮鬥,同樣的革命性信念在全球範圍內仍然存在爭議,即人的權利並非來自國家的慷慨,而是來自上帝之手。 ”

這裏將一小段題外話,有讀者會產生疑問,或者一向都有這個疑問,爲什麽美國總是跟上帝啊、宗教啊,扯在一起?出於我對美國歷史的一點瞭解,只引用兩位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作爲解釋。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說:“世上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這樣,基督教信仰對人類的靈魂有如此巨大之影響,在這塊世上最自由、最文明的國土上,到處可以感受到基督教對她的影響。”第一屆大陸會議成員帕特里克·亨利說:“這個國家不是建立在宗教上,而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上。”美國無數的影視作品中很好的詮釋了這一些。

引用美國獨立宣言中的一段話:“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壞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推翻它,並建立新政府。”寫下這段話的是托馬斯·傑斐遜,認為只有人們真正擁有武器,才可能做到捍衛這些權利。

1789年之前的美國沒有常備軍,只有民兵組織。而到了1790年,新的憲法規定了強制性的普遍義務兵組成正規軍,從而取代傳統的自願民兵。政府擁有了常備軍,這對當時的美國人來說,是不得了的事情,為了警惕來自政府的專斷權力, 美國於1791年通過了憲法的第二修正案,確認了美國人持有武器的權利,也是就說,一旦政府濫權,民眾的槍權成為自由的最佳保證。

該條款原文: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翻譯為中文是:紀律嚴明的民兵是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美國的槍支文化是美國文化最重要的一部分。柯爾特手槍在大都會博物館有一個館展出不同年代的版本,非常值得一看。柯爾特手槍有句著名的廣告語:平等的利器,自由的保障,暴君的噩夢。博物館中常見的柯爾特手槍大多是左輪手槍。而柯爾特M1911 則堪稱手槍中的槍王,由約翰·勃朗寧設計,是美軍的制式手槍,一直使用到1985年。此款手槍經歷了一戰、二戰、韓戰、越戰以及波斯灣戰爭。

歐洲問題走到今天這一步,實際上是左翼運動的後果,持槍權最完整的,最古老的,最漫長的是在英國,恰恰英國現在是公民持槍合法國家中最嚴厲的限制槍支,令人遺憾;持槍權(持有武器)在中世紀,不僅是一種權利,更重要的是一種義務,《國家與市場:英國重商主義時代的歷史解讀》一書中提到了盾牌稅,是英國很著名的一個稅收條款,盾牌稅實際上也是義務稅,有義務為國王戰鬥,那麽所有公民都有義務持槍;到了1918年一戰結束後大量武器流入英國社會,會對政權和治安逐漸帶來不必要的威脅,適當加以了限制。

至於大家非常关心的,也是十大割袍斷義的槍擊案的問題,我想說最重要的是要明白,槍不殺人,人殺人。曾经一部VOA关于第二修正案的短片中,一位枪店的美籍华裔小伙子说:“枪是不会自己长脚去开枪杀人的,而持枪的是人,人会!”我記憶中曾經有州政府提議要在槍上面裝上安全保護裝置的提案,但最後都被聯邦最高法駁回了,其理由也都是槍不殺人,人殺人。

根據全國犯罪受害情況調查, 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暴力犯罪一直在穩步下降。2011年的兇殺案率幾乎是1991年的一半。根據皮尤研究所的結論,2013年與槍支有關的死亡率是1993年的一半。2011年發生的致命火器犯罪數量是1993年犯下的數字的六分之一。美國每年槍支死亡人數中有近三分之二是自殺事件。大多數與槍支有關的犯罪都是非法擁有的槍支進行的 ,高達80%。

犯罪的永遠是人,而不是槍支。一個人更有可能被鈍器砸死、用手和腳毆打致死而不是用槍謀殺。而槍支犯罪通常只發生在特殊街區,數據顯示,2014年,54%美國的縣謀殺案為零;但是在城市地區, 涉槍殺人案的(15%至33%)都與黑幫和毒品活動有關。

幾乎所有大規模槍擊案的射擊者都有心理健康問題 ,無論是妄想、精神病或抑郁、憤怒;家庭暴力和少數累犯暴力罪犯也是槍支犯罪的主要因素之一。

瑞士和以色列擁有的槍支擁有率遠遠高於美國,但與有著嚴格的槍支管制法律規定的許多歐洲國家相比,殺人案數量遠遠少於這些國家的發生率。如果持槍合法放到任何一個民衆道德普遍敗壞的國家,那後果一定是不堪設想的。

槍支使人自由。

皮尤基金會的一份報告發現,有79%的男性持槍者和80%的女性持槍者說,擁有槍支會讓他們感到更安全,而住在別人擁有槍支的房屋中的人中有64%感到更安全。

最後,說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据2017年統計,持有枪支的人不足40%,雖然如此,但是对持枪权的坚定则不可动摇。每逢政府试图推行“控枪”,民间枪支销售都会激增?。

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手寫復本,裁切自1789年美國權利法案)

其他类似主题的文章:

论人民持枪权——枪杆子里出人权 – Matters

知乎:美国枪击事件那么多,为什么还允许公民持枪?

知乎:为什么说公民持枪是美国民主的基础?

知乎:如何看待「美国人持枪以反对暴政、维护权利的拥枪理由不靠谱,因为枪打不过国家机器的坦克、装甲车」的言论?

知乎: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公民持枪)有什么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