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用来行善的吗?

政府是用來行善的嗎?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位學者大概其的講了這麽一段話:“一個國家的人民創造了史無前例的經濟體,卻必須面對無力贍養老人,無力救助重病親人的窘境!作爲一個國家的政府,政府完全有能力提供養老、醫療、教育的福利兜底,但他們沒有這麽做。意將國家的人民處於水生火熱之中。”

如果把政府比作物業公司或者是一般性的社會組織,來為你提供服務,這顯然是不恰當的,請不要那麽的理想化。這讓我不禁想到一個問題,用褲師的話來説,政府是用來行善的嗎?顯然不是的,政府的存在是為了提供平等的權利,而不是平等的物質。平等應體現在權利上,而不是物質上,與其提供平等的物質,不如提供平等的權利,這才是一個政府應該有的作為。

理清這個思路我們就要先弄明白政府是什麽?政府是一個政治體系,於某個區域訂立、執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機構。講的白話一點,政府是組成國家整體的一個幫派,政府隸屬於國家。因此執政政府的倒臺或政權的更替並不意味著國家的滅亡,而如果國家滅亡了,政府也就不可能存在。公民對於國家的合法性存在認同性高於對政府的認同性。

英國人對人類最偉大的貢獻是:
1.決定重大公共事務的權力必須從選票箱中產生;
2.私人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城堡原則(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
3.不受非法程序傷害的人身保護令;
4.聖約自由觀念……。

比起這些原則,人類其他的貢獻都在其次。在這些普世觀念之中,顯然並不包括福利。

美國一位總統說:既然那麽喜歡免費,為什麽不住到牢裏去,那裏一切都是免費的,除了自由。美國歷史上最好的年代恰恰是政府除了國防、司法等重大問題以外,一切都不管的時代,所謂的小政府大社會(小政府大社會這樣的環境在北洋時期也同樣出現過),既沒有出現叢林法則,公民互助更加緊密有愛心。敬虔、勤奮、互助是國民的美德,國家賴以繁榮的基礎,而不是用國家福利制度來養懶人,去摧毀這基礎。福利最多的加州和紐約,是乞丐和流浪漢最多的地方。

保守主義者同樣富於同情心,同樣關心教育、醫療和貧困,同樣熱心於幫助窮人和弱者,他們主張自己掏錢行善。

一個富人被搶劫不是最惡劣的,如果富人被政府搶劫則是雙重傷害,因為既損失了財產,更損失了司法渠道獲得公證的可能性。國家行為的福利制度,本質上是對勤勞致富的懲罰,是對窮人不恰當的獎賞。不是幫助窮人改善命運,而是把貧窮養起來。

紐約曾經的政府所在地,一首歌就能绕几圈的小规模,到如今联邦政府大到了超过国父们想象力程度,這是政府的擴權,説起擴權的問題,我們又可以追溯到二戰時期,題外話。

富蘭克林:如果我們鼓勵懶惰,支持愚昧,難道人們不會發現,我們是在與上帝、與自然的法則作對嗎?也許命中註定,貧窮與不幸是對懶散與奢侈適當的懲罰,作為警告,也是它們必然的結果。無論何時我們試圖修改上帝的計劃,通過政府來幹預世界,我們就需要非常小心,以免我們的所作所為弊大於利。

富蘭克林總結了以下條件是不可以救助的:
1.對一個酒鬼帶來加重他醉酒手段的同情,是適得其反的;
2.對導致依賴與軟弱的同情,其效果適得其反;
3.對以工作謀生的欲望與需求不強烈的同情,結果會適得其反;
4.對於抑制奮鬥與優秀本能的同情,結果會適得其反。

哈耶克說:在一個政府是唯一的雇主的國家裏,反抗就等於慢慢地餓死。“不勞動者不得食”這個舊的原則,已被“不服從者不得食”這個新的原則所代替。

一旦政府被授權開始拉平富人的物質財富,以便實現一種“財物的平均分配”,那隨之而來的,就是政府擁有這樣一種權力,它可以剝奪人們的享有生命、自由與財產的任何“平等”權利。人們不應該總是予政府索取什麽,而是要防範,防止政府從你身上奪走什麽。

政府作爲一種惡,是必要的,西方人說“政府是必要的惡”,他首先是一個惡的東西,其次又是必要的惡,沒有它不行,美國政治家托馬斯·潘恩1776年的著作《常識》中形容政府在最好的情況也不過是「必要之惡」。當發生沖突和糾紛的時候,你的權利和自由可能會受到他人的侵犯,或者他人受到你的侵犯,誰來當這個中立的第三者?誰來主持正義?找不到這樣的人,所以就設立政府,政府就變成了一個主持正義的“人”,解決沖突和糾紛的“人”。本來我們設立政府是為了保護我們的權利和自由,結果如果你不能限制它的話,它又會侵犯你的權利和自由,甚至變成你的權利和自由最大的敵人。它是最可怕的,為什麽最可怕的呢?因為它是一種組織化的暴力,有警察、軍隊,沒有任何人對抗得了。

一個能承諾為你提供一切的政府,也會拿走你的一切。當人們試圖以自由換取福利時,福利沒得到,自由卻損失的幹幹凈凈。就像我前面提到的,我們不應該總是向政府索取什麽,而是要防範政府從我們身上奪走什麽。

最後用鳳凰財經一篇文章中的一摘要,作爲文章的結尾:

養老不能靠政府
1.不要一看到社保基金,就和自己的養老聯系起來,它保障政府的權力而不保障百姓養老;
2.社保基金有點不倫不類,從市場投資看,類似企業;從不受監督、約束看,又類似政府;
3.沒有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把養老金交給政府官員支配,相當於給他們創造腐敗的機會;
4.自己為自己負責也是市場經濟精神,人們把養老任務交給政府,意味著人們自由的喪失。


文章引用的内容:

凤凰财经 财知道228期:养老不能靠政府